隐私及服务协议

51虚拟机 VIP服务协议

重要提示

欢迎使用51虚拟机 VIP(以下简称“VIP”)服务,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在使用VIP服务之前,详细阅读此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所有内容,特别是加粗部分。未成年人则应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阅读。

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VIP服务。您对VIP服务的购买和/或使用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一条 服务协议的接受和修订

1.1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51虚拟机服务条款》、《51虚拟机隐私政策》、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更新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正文与前述规则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正文为准。除另行明确声明外,您使用VIP服务均受本协议约束。

1.2 本协议及相关服务条款如由于业务发展需要进行修订的,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在51虚拟机平台公布。您可前往查阅最新版协议条款。在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修改上述条款后,如果您不接受修改后的条款,您可以选择终止使用VIP服务。您继续使用本服务的,将被视为已接受了修改后的协议。

第二条 定义

2.1 VIP:指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您提供的网络增值服务,您在成为VIP后可以依本协议享有一定的特权优惠或参加活动,具体服务内容以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为准。VIP的所有权和运营权,以及VIP制度和活动的制订权均归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解释权。

2.2 “用户”或“您”:指享受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VIP服务的个人或单一实体。

第三条 成为VIP的程序

3.1 您可以在开通服务界面通过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认可的支付方式完成支付来开通VIP服务。您在开通服务时,应仔细核对开通服务类型与时长等具体信息。如因您个人原因造成开通错服务或时长,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予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3.2 用户成功开通VIP后可享受多项专属特权和服务,具体以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提供的为准。VIP服务拥有时效,具体时效以您购买的特定VIP类型为准,时效过期之后,VIP相关的专属特权和服务将自动失效。

3.3 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变化不时调整VIP特权内容,您应及时关注和了解特权内容及政策的变化,并理解和同意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调整。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特权进行调整之前,您可能已享有或正在享有一定的服务内容或权益,您理解和接受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该特权进行调整可能会对您已享有或正在享有的权益造成影响,并同意按照调整后的特权内容进行使用,而不要求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VIP资格的有关规定

4.1 VIP服务仅限于申请帐号自行使用,且不能在不同的51虚拟机帐号之间转移。

4.2 在已开通的VIP有效期内,若您中途主动取消或终止VIP资格的,将不会获得VIP费用的退还。

4.3 VIP资格取消/终止后,您不能再参加由51虚拟机组织的活动并不可再享有由51虚拟机提供的各项特权服务及增值服务,即不再享有VIP服务。

第五条 VIP使用规则

5.1 您确认:您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对您使用VIP服务的一切行为独立承担责任。若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依据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要求您承担责任时,有权向您的监护人或其他责任方追偿。若您是自然人,应向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真实姓名、住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信息;若您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名称、住址、联系人等信息。

5.2 您应妥善保存有关帐号、密码,并对该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行为负责,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该帐号。您应自行负责妥善保管、使用、维护您在51虚拟机申请取得的帐号、帐号信息及帐号密码。非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因致使您帐号密码泄漏以及因您保管、使用、维护不当造成损失的,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须承担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

5.3 如您实施了下列行为之一,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完全的权利在不通知您的情况下,终止提供VIP服务,并有权限制、冻结或终止与该服务相关联的51虚拟机帐号使用。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须给予任何补偿和退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您自行独立承担。因此给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您应负责全额赔偿:

(1) 以营利为目的为自己或他人获得VIP服务;

(2) 将VIP帐号以出租、出借、出售等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3) 将通过VIP服务获得的任何内容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外的用途;

(4) 盗用他人51虚拟机帐号进行VIP注册或使用;

(5) 以任何机器人软件、蜘蛛软件、爬虫软件、刷屏软件或其它非正规方式获得VIP服务;

(6) 通过不正当手段或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获得VIP服务。

5.4 为防止恶意共享帐号或帐号被盗等情况,保护您的帐号安全,您理解并同意,51虚拟机可对同一VIP帐号的登录及使用的设备数量进行一定限制,同一时间同一帐号仅可在最多一个设备上使用。如超出上述数量范围的,51虚拟机有权限制或冻结该帐号的VIP权益,您可通过51虚拟机客服邮箱申请解冻。同一帐号累计被冻结三次的,51虚拟机有权不经通知而直接终止提供该帐号的VIP服务、不予退还VIP费用,并有权限制、冻结或终止该51虚拟机帐号的使用。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您自行独立承担,同时51虚拟机有权追究相关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5.5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不通知您的情况下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的一项或多项或全部服务,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您承担,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需给与任何补偿和退费。若因此给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您应负责全额赔偿:

(1) 您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或与注册时信息不一致又未能提供合理证明;

(2) 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您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或者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自身的判断,认为您的行为涉嫌违反《51虚拟机服务条款》、《51虚拟机隐私政策》、本协议内容或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时公布的使用规则等内容,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3) 您的行为干扰了51虚拟机任何部分或功能的正常运行;

(4) 您未经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允许,利用51虚拟机开展未经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同意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通过51虚拟机获得的信息进行商业化活动,如附加广告、商业内容或链接等;

(5) 您的个人信息、发布内容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悖社会道德伦理、公序良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政治色彩强烈,引起任何争议,或违反本协议、51虚拟机平台公示的要求的;

(6) 您利用51虚拟机进行任何违法行为的。

第六条 责任声明

6.1 如果您行使本协议规定的权利而购买/接受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商户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如因此发生纠纷的,您应向销售/提供该商品或服务的第三方商户主张权利,与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关。

6.2 您须对您自身及您所邀请的宾客在参加51虚拟机组织的活动或使用由51虚拟机提供的各项优惠及增值服务时的实施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3 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对您因第三方的行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损失、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服务、网络接入服务、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问题、网络、电脑故障、系统不稳定性、任意第三方的侵权行为等。

6.4 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VIP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该服务发生中断。如出现上述情况,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诺将尽快与相关单位配合进行修复,但不承担由此对您造成的任何损失且不退还VIP费用。

6.5 您理解并同意,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保证51虚拟机的部分或全部功能可以在任意手机或设备上正常运行,您应自行实践研究之后,才决定是否购买VIP。如您发现购买VIP之后相关功能不能正常使用,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可配合您调查问题的原因,但不承担由此对您造成的任何损失,并且也不保证退还全额VIP费用。

6.6 您理解并同意,虽然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证不会破坏在51虚拟机内部运行的任何游戏或App,但是并不保证任何游戏或App都可正常运行(特别是一些游戏或App自身限制在51虚拟机中运行的),也并不承担您在51虚拟机内运行任何游戏或App后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失之责任,,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帐号被盗,帐号被封,数据丢失等,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也不会因此退还您的VIP费用。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服务中止、中断及终止: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自身商业决策、政府行为、不可抗力等原因可能会选择更改、中止、中断及终止VIP服务。如有此等情形发生,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会通知您,但不承担由此对您造成的任何损失。除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的情形外,51虚拟机有权不经您申请,直接向您退还未履行的VIP服务对应的费用。

7.2 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于发送给您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站内消息、网页公告、公众号通知、您预留的电子邮件、手机短信以及信件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用户。请您务必对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送的通知保持关注。

7.3 法律与争议解决: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且排除一切冲突法规定的适用。如出现纠纷,您和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致同意将纠纷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7.4 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行使、未能及时行使或者未充分行使本协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广州林霏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7.5 如果您对本条款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发送邮件至我们的客服邮箱:android51mnq@163.com。